【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产品标准通则》,明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药监局日前发布化妆品行业标准《化妆品产品标准通则》,确立了化妆品产品标准编写的分类原则,规定了产品标准内容的总体要求、要素及设置要求,适用于指导化妆品产品行业标准的编写,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发布的《通则》指出,优先对具有创新性、独特性、为保护消费者用妆安全需明确产品相关技术要求指标的产品制定标准,如新型或特定的产品形态、生产工艺类型、功效类别、适用人群、包装类型、交付需求等产品。对原料、关键生产加工环节、标签、使用期限、包装、运输和贮存方式等要素有特殊要求的,应予以规定;化妆品产品标准应设置原料要求、技术要求指标、检验规则、净含量、标签、使用期限、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素。 国家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则》要求制定化妆品产品标准必须清晰界定标准覆盖的产品类别,标准起草者可以根据标准的定位和规范目标,从不同维度界定标准适用的产品范围。用于界定类别的文字描述需具有较强的辨识度,可以清晰、准确、显著地区分本类别产品与其他类别产品的边界。在化妆品产品标准的起草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产品标准中关键性要素与指标的科学合理设置,同时应避免因产品类别边界模糊而导致的后续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混淆的问题。例如:“免洗发用清洁产品”与传统的发用清洁产品在使用方式、产品剂型等方面具有显著区别,使其在技术指标要求上有明显差异,因此,需要明确界定两个产品类别,并单独建立产品标准。(央视新闻)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16日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案件9万多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310亿元,行政检查频次大幅下降,检查的精准度、有效性明显提升。当前,这项工作已进入常态化推进阶段。一方面,将持续纠治乱执法、滥执法问题,进一步防止随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另一方面,也要坚决纠治执法不作为、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压实监管责任,守住公平竞争底线,营造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同时,还将深化源头治理,加快完善机制,研究出台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办法、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促进常态长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国家药监局9月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的公告》,要求药品“全品种、全链条”加强信息追溯和预警管理,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究。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副司长郑伟表示,药品追溯码相当于每盒药品的“身份证”,通过扫码可以记录和获取药品获批和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详细信息,实现来源可追,去向可查。国家药监局最新发布的公告,进一步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机构全部环节,做到全品种药品“应赋尽赋、见码必扫”。国家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规覆盖的全品种药品是指除原料药、医用氧、医疗机构制剂等以外的所有在产制剂品种。药品追溯全链条的各方主体,必须规范数据采集、储存、上传全流程,对未按照规定执行药品追溯要求和篡改、伪造药品追溯数据的,药监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庄少勤介绍,近期,自然资源部正结合深化“多规合一”改革,特别是加强规划和资源资产管理改革的融合创新,出台一系列支持城市更新、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规划新政策新标准,特别是从安全发展、协调发展、集约发展、特色发展、共享发展等维度拓展价值空间,引导各地挖掘特色资源、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功能结构,打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以及高品质的社区生活圈,推动发展动力从原来的“土地财政”转向“时空经济”。
随着经手案例增多、经验累积,她逐渐学会更从患者的角度出发,也排出了优先级:修复体首先要在口腔里密合、稳定;第二是恢复患者的生理功能,同时不影响口颌系统;在这基础上才是尽可能做漂亮。
尤其在下沉市场,品牌知名度和价格依然有很强的决定作用。
继2025年基金行业强化合规监管,2026年上半年行业监管依旧延续从严基调,各家基金半年报披露的处罚情况也印证了这一点。
8月13日晚间,巨力索具(002342.SZ)披露2026年半年报,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9亿元,同比增长14.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01万元,较上年同期935.08 万元同比下降59.3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1099.98万元,同比增长96.48%。公司综合毛利为18.84%,同比提升0.84个百分点。营收规模实现两位数增长,但归母净利润大幅回落,扣非与归母净利润出现明显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