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 消息,《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法规案拟于10月进行第三次审议并表决。9月16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官微公布《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分别对工业噪声、夜间连续施工噪声、机动车炸街扰民、商业经营噪声、公共场所活动噪声、室内装修噪声等多种噪声源作出管控要求,并明确法律责任。搭乘地铁、公交时,有的乘客喜欢将手机外放声音,不仅影响其他乘客上下站听取报站声,而且影响他人安宁。对此,《征求意见稿》作出管控规定,在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内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时不得外放声音。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的,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司乘人员应当劝阻,劝阻无效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违反该规定,经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司乘人员劝阻仍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说服教育,给予警告,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陈庆辉表示,作为一家深耕大中华区和东盟地区的外资银行,华侨银行在东南亚积累了一定的“朋友圈”、当地知识及符合当地市场的金融产品,可以通过“深而透”的跨境金融服务助力中资企业“走进”东南亚市场。
9月23日,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为依法准确惩处芬太尼类物质犯罪,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共18条,主要明确了芬太尼类物质犯罪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将芬太尼类物质分为药用和非药用两类,药用的芬太尼类物质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有关芬太尼的数量标准,非药用的芬太尼类物质参照刑法规定的有关海洛因的数量标准。《意见》还规定了芬太尼类物质的范围、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认定明知的基本规则、违法所得追缴、关联案件管辖等内容,细化了公检法三机关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的工作职责,为执法司法办案提供明确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还印发了《关于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中国版在保留原版核心玩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本土化改造:青蛙的旅行目的地从日本景点换成了长城、故宫、西湖、兵马俑等中国名胜古迹,商店里的道具增加了包子、玉佩、葫芦、油纸伞等中国特色物品,青蛙的房间与庭院设计也融入了中式元素。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正在制定相关措施,禁止进口新型中国光收发器,美国官员希望2026年内公布并实施禁令。光收发器通常指光模块内部的核心功能部件,用于完成电信号与光信号之间的转换。而光模块正是决定数据中心算力高效释放的关键硬件。消息人士强调,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仍可能修改或搁置这一限制。详情点击>>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是,机器人、自动驾驶等行业的客户结构也不同于家装行业。前者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几家头部大公司,技术实力较强,往往拥有自己的算法、数据和仿真团队,而家装行业则由大量中小企业和个人设计师构成,他们缺乏自建三维设计平台和空间数据底座的能力,因此更依赖成熟的软件产品。
港交所网站显示,目前拉卡拉招股书已经失效。
9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问,中方宣布上调日本公民赴华签证的费用,外交部对此有何评论?毛宁表示,中国驻日本使馆已经发布了通知,这次调整是根据对等的原则作出的安排。当天早些时候,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发布通知称,自2026年9月14日起,对日本公民赴华签证规费进行调整。一次签证为16750日元,二次签证25100日元,半年多次签证33500元,一年多次签证50250元。2026年9月14日前已受理的签证申请,仍按原标准收费;第三国国籍签证不受本次调整影响,继续按原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