羲禾科技未披露供应商 A 的真实身份,其是否为境外厂商、是否存在供应链地缘风险均不明确。伴随高采购集中度而来的,是公司账面预付款的增长:截至 2025 年末,羲禾科技预付款项余额达 1.34 亿元,主要为向供应商支付的产能锁定费用。
县城们当然还会继续往“新消费”里加东西。8月,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县域消费意见,提出盘活闲置农房、引进区域首店、发展本地品牌,并推动商农文旅体融合;政策同时也提到,对供给已经相对过剩的地方,要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公众不要将此类事件归咎于“国学热”本身,真正的问题核心在于不法人员借培训之名行人身控制之实,传统文化本身是无辜的,监管部门失察其实更该担责。业内人士已指出,“如是书院”案发,精准地暴露了当前教育培训监管体系中一块长期被忽视的灰色地带。
这一批出海的品牌不再围绕着华人聚集的街区或唐人街开店,而是主动来到当地的核心商圈。
今年上半年,跨境资产交易活跃度回升、中资企业海外投融资需求释放、港股IPO市场回暖、为券商境外板块带来一轮上行周期。然而,一批中小券商境外收入同比下滑,榜单下半段的分化开始急剧显现。
其旗下握有多家上市公司股份,包括万华化学(600309.SH)、冰轮环境、泰和新材(002254.SZ)、张裕A(000869.SZ)、密封科技、民士达(920394.BJ)、东方电子(000682.SZ)、安纳达(002136.SZ)等,这些公司业务涵盖化工、制冷装备、新材料、葡萄酒、密封材料、电子等多个领域。
其次,行业竞争格局日趋激烈。传智教育在调研记录中坦言,AI职业培训赛道已吸引大量“OPC、非IT教育机构跨界入局”,与此同时“教研能力薄弱的机构正加速出清”。这说明市场虽大,但“分食者”同样众多。传智教育能否凭借自身品牌护城河保持领先身位,仍需经受市场检验。
9月23日,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为依法准确惩处芬太尼类物质犯罪,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共18条,主要明确了芬太尼类物质犯罪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将芬太尼类物质分为药用和非药用两类,药用的芬太尼类物质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有关芬太尼的数量标准,非药用的芬太尼类物质参照刑法规定的有关海洛因的数量标准。《意见》还规定了芬太尼类物质的范围、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认定明知的基本规则、违法所得追缴、关联案件管辖等内容,细化了公检法三机关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的工作职责,为执法司法办案提供明确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还印发了《关于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