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份,制造业投资同比下降1.7%,降幅1-6月扩大0.5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1-7月,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5.0%,增速明显高于整体投资增速。
另一方面,郭春丽提到,相关项目建设将主动衔接“人工智能+”与6G等未来产业需求,具备可持续运营和迭代升级的弹性空间。同时,公共服务供给的持续完善,将在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方面形成间接而深远的推动力,最终构建起投资拉动、产业带动、消费联动的良性循环格局。
这种“从卖产品到建体系”的战略升维,已在科兴的业绩中得到印证。孟伟宁透露,2025年科兴海外业务实现了翻番增长,出口额占据中国疫苗出口总额的37.5%。这标志着科兴的国际化已从初期的“产品走出去”,正式迈入“能力走进去”的收获期。
康佳集团诞生于1980年,是改革开放后国内第一家中外合资电子企业,1992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曾经是国内彩电行业的头部企业。
9月23日,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为依法准确惩处芬太尼类物质犯罪,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共18条,主要明确了芬太尼类物质犯罪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将芬太尼类物质分为药用和非药用两类,药用的芬太尼类物质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有关芬太尼的数量标准,非药用的芬太尼类物质参照刑法规定的有关海洛因的数量标准。《意见》还规定了芬太尼类物质的范围、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认定明知的基本规则、违法所得追缴、关联案件管辖等内容,细化了公检法三机关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的工作职责,为执法司法办案提供明确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还印发了《关于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关于称重计费争议,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兴剑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此案关键在于商家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若商家能举证系系统故障或收银失误等非故意因素,则不构成欺诈。若无法证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若商家存在故意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即退还货款并赔偿价款的三倍;若三倍金额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赔偿。
据星宇股份披露,常州市、区两级人社部门通过举办2场大学生专场招聘会和对107名同学定向推荐适配岗位等方式开展就业服务。截至9月7日中午12时,107名同学中已入职新单位71人,通过面试并收到入职通知22人,其余14人正在面试、对接就业需求或计划考研等。
从全国大盘来看,央行此前公布数据显示,2026年二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50.74万亿元,同比下降4.9%,上半年减少1.23万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2.65万亿元,同比下降8.5%,上半年减少5402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6.29万亿元,同比下降3.8%,上半年减少71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