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港交所披露文件显示,小米于8月27日以每股24.4595港元的平均价格购入了243万股金山软件股份,持股比例升至8.14%。
另据施政报告披露,香港证监会还计划于2027年就精简招股章程披露要求开展咨询,进一步为优质海外企业赴港上市扫清制度障碍;同时,由于港交所港股科技板块的流动性已占整体市场超过四成。港交所还将于2027年上半年就修订特专科技公司上市制度展开咨询,包括检讨市值门槛等。
高川观察到,"电商税的后续影响,带动不少商家回归天猫淘宝的货架电商,抖音电商也不好做了"。但淘宝平台对于"原创"标准的认证也在收紧。过去淘宝iFashion的原创标准,只要“图片原创”就行,主理人可以自由演绎风格,但今天货品也要求必须是原创设计。
不同学术研究得出的结论,目前仍存在明显分歧。2026年1月发表在专业学术期刊上的一项系统综述,纳入了覆盖超过300万患者的9项大型回顾性队列研究和一份主要监管机构评估,不同研究的结论呈现显著差异,无法形成完全统一的定论。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8月18日消息,记者今天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交通运输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定位模块通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将自2027年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效统一交通运输行业北斗定位模块的产品技术规格,有力支撑行业数字化转型与数智化升级,推动北斗系统在交通运输领域规模化应用。该标准系统规定了交通运输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定位模块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测试方法。在技术要求方面,标准明确模块应具备北斗独立定位能力,不依赖其他卫星导航系统即可实现定位。同时,模块还需集成测速、自主完好性监测、抗窄带干扰、固件升级、参数配置及辅助定位等功能。针对定位精度、测速精度、启动与重捕获时间、接收灵敏度、数据更新率、跟踪卫星数量及抗窄带干扰等关键性能,标准提出了具体量化指标,确保产品功能与性能满足行业应用实际需求。
9月23日,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为依法准确惩处芬太尼类物质犯罪,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共18条,主要明确了芬太尼类物质犯罪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将芬太尼类物质分为药用和非药用两类,药用的芬太尼类物质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有关芬太尼的数量标准,非药用的芬太尼类物质参照刑法规定的有关海洛因的数量标准。《意见》还规定了芬太尼类物质的范围、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认定明知的基本规则、违法所得追缴、关联案件管辖等内容,细化了公检法三机关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的工作职责,为执法司法办案提供明确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还印发了《关于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如果说应收账款高企是"已确认收入但收不回钱",那么存货异常膨胀则指向更深层的问题。2023年至2025年各期末,巨力股份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61亿元、4.20亿元和3.97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达59.67%、48.22%和46.90%,其中存货中的合同履约成本占比达94.46%、94.48%和92.80%——即绝大部分是已发货到客户现场、处于安装调试阶段尚未验收的设备成本。
今年5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有关工作。会议指出,一揽子化债方案部署实施以来,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继续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完善支持化债政策,增强地方自主偿债能力,确保如期完成化债任务。